******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的委托,就2024年许昌卷烟厂部分非生产设备委外维修、家电类设备维修、设备搬运及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许昌卷烟厂部分非生产设备委外维修、家电类设备维修、设备搬运及电力安全工器具检验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0071
三、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4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24年10月29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评标结果信息
标段四: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36680.50元;
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要求;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60220.00元;
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要求;
******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48800.00元;
税率: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规定,满足招标人的各项要求;
六、评标结果公示发布媒介:
************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内网上同时发布。
七、公示期限: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4日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质疑书应包括: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许昌卷烟厂
地 址:许昌中原电气谷明礼街1号
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26号阳光大厦9楼
联系人: 杨女士、党先生
电 话:0371-******、0371-******
电子邮件:******
******办公室
电 话:******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