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422-00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药材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区物化和社会化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1-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 4分项报价表修改为: 4分项报价表(服务价格明细表);
(二)、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三符合性证明材料 5技术规格偏离表修改为: 5技术规格偏离表(服务需求响应表);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003包)4分项报价表修改为:服务价格明细表。
以上更正内容以更正公告后招标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08日15时13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并保持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可自行在本单位进行电子解密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
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报价无法解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采购内容分为3合同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1个合同包,若同一投标人作为多个包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包号顺序(001至003顺序)确定中标包,确定中标包后,其余包自动延续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本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村局
地 址:新宾镇青年路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38-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双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