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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加油站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5-3-17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法律文件有关规定,现将竣工验收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20日(2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王站长******989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健康东街以南、高新二路以东
邮编:262600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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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验收报告PDF(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