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宽甸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
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宽甸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工程实施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宽交综计〔2025〕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关于2025年宽甸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宽交字[2025]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预算内资金、区(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77%、23%,招标人为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5年宽甸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已列入我县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计划,建设性质为大修、中修、预防性养护。该工程位于宽甸满族自治县境内,涉及18个乡镇,51 条路线合计192.1公里。
2.2标段划分
2025年宽甸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的施工划分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2025年宽甸县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23项,其中:红龙线(2项)、周杨线(1项)、红长线(2项)、田驴线(1项)、老安线(2项)、抬十线(1项)、抬西线(2项)、井大线(1项)、双碑线(7项)、平大线(1项)、黎木线(1项)、西四线(2项),路面工程27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6月17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09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在2024年度(或2023年度,以最新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以企业成立时开始算)。
3.1.3业绩要求
无。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并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投标人在“关于公布2023年度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辽交公水〔2024〕115号)”或“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24年第54号)”中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若在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之前网站公布最新评价结果则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处于公示期内的除外);
注:按照《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企业具备有效的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时,投标按其认定;不具备时,投标信用评价等级按照以下原则认定:
(一)具有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二)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企业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三)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等级和注册地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根据“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A 级认定,有不良行为记录但超过三年(自然年,下同)的按 B 级认定,三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 C 级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 年05月09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ddggzy/)”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网站(交通运输领域)(******/)”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青山沟路153号
邮 编: 118200
联 系 人: 牟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 标 人: 宽甸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黄椅山路201转盘南侧
邮 编: 1182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魅力城小区A6-S9门市
邮 编: 1182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