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
************居路朝西1个、康庄大道与邗江南路路西朝北1个、创富路与吉安南路路南朝东1个、金荣路与建华线路东朝南1个、团结桥与柏克生物岔口路东朝南1个、建华中心桥(新桥路)朝东(朝西)2个、春江路建华大桥东丁字路口路东朝南(路西朝北)2个、建华路与春江路路东朝南(路西朝北)2个、润扬南路与红庙路路东朝南1个,共计15条路;
3.项目内容:2024年高新区区域需要建设15路人脸识别前端智能感知系统,15个前端智能感知摄像头采用直连方式接入公安视频感知专网,统一汇聚至区公安分局数据中心机房天网监控平台,并通过全区政务视频共享应用平台接入高新区指挥调度中心大屏;
4.招标限价:8万元/年(包括系统建设、运维服务、保险、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实现公安部门功能要求的所有费用);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质量要求:①统筹性。要抓好统筹协调,杜绝无序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数据格式、统一安全规范、统一服务体系。②开放性。系统建设应采用开放式架构,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7300-2018《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等标准,符合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建设技术规范。③可靠性和安全性。安防设施设备应选择符合成熟标准的主流产品,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信息传输和数据应用安全第一的准则:公共应用平台各数据项应统一制定标准,隐去相关数位或汉字,对应用管理明确统一的信息采集、管理和权限认证机制,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既要安全实用,又要可靠管理;
7.工期要求:11月底前完成建设,12月份完成联网;
8.付款方式:根据扬邗政法[2024]38号文件要求5年服务期。租金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分五年付清。服务期自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服务结束后设备归招标方所有,线路及维护费用由招标方另行采购。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电信运营商,接受电信行业分公司(或下级单位)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扬州地区基础或增值电信运营商(提供营业执照、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或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可);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后);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高新区综治办;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纳税证明、业绩证明、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信用证明等,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9月26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法: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9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高新区雪亮工程建设;
************居路朝西1个、康庄大道与邗江南路路西朝北1个、创富路与吉安南路路南朝东1个、金荣路与建华线路东朝南1个、团结桥与柏克生物岔口路东朝南1个、建华中心桥(新桥路)朝东(朝西)2个、春江路建华大桥东丁字路口路东朝南(路西朝北)2个、建华路与春江路路东朝南(路西朝北)2个、润扬南路与红庙路路东朝南1个,共计15条路;
3.项目内容:2024年高新区区域需要建设15路人脸识别前端智能感知系统,15个前端智能感知摄像头采用直连方式接入公安视频感知专网,统一汇聚至区公安分局数据中心机房天网监控平台,并通过全区政务视频共享应用平台接入高新区指挥调度中心大屏;
4.招标限价:8万元/年(包括系统建设、运维服务、保险、税金、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报价内,请各投标人认真考虑其各种风险。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实现公安部门功能要求的所有费用);
5.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
6.质量要求:①统筹性。要抓好统筹协调,杜绝无序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数据格式、统一安全规范、统一服务体系。②开放性。系统建设应采用开放式架构,符合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7300-2018《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等标准,符合智慧城市、平安城市建设技术规范。③可靠性和安全性。安防设施设备应选择符合成熟标准的主流产品,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信息传输和数据应用安全第一的准则:公共应用平台各数据项应统一制定标准,隐去相关数位或汉字,对应用管理明确统一的信息采集、管理和权限认证机制,并严格落实信息保密制度,既要安全实用,又要可靠管理;
7.工期要求:11月底前完成建设,12月份完成联网;
8.付款方式:根据扬邗政法[2024]38号文件要求5年服务期。租金每三个月结算一次,分五年付清。服务期自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服务结束后设备归招标方所有,线路及维护费用由招标方另行采购。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电信运营商,接受电信行业分公司(或下级单位)投标,投标人必须是扬州地区基础或增值电信运营商(提供营业执照、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或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均可);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单位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
4.信誉要求: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后);
******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阅读《投标告知书》并签字盖章。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6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高新区综治办;
3.提交资料: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财务报告、纳税证明、业绩证明、社保证明、无违法犯罪声明、信用证明等,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资格预审:招标方在9月26日18:00前完成资格预审并通知报名方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条件者招标人将予以告知;
5.联系方法: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