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红兴隆站新建铁路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JYSG2024-064
本建设项目红兴隆站新建铁路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有限公司以《******有限公司关于红兴隆站新建铁路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铁计函〔2024〕336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红兴隆站新建铁路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总价承包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红兴隆站。
建设规模:在福前线 K38+390、K35+200 处新建桁架各一座,在每座桁 架上安装工业线阵高清图像采集模块等前端设备,在每座桁架下 安装地面自动识别等设备。在红兴隆站既有货运值班室新设监控终端。同步做好通信、电力、房建等配套建设。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红兴隆站新建铁路货车装载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施工图涉及的全部工程。
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5日。
2.3 其他说明:/。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19年9月至2024年9月)承担过铁路电务工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具备铁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工程、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3年及以上通信与广电工程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织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3.2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1投标人于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2潜在投标人未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的需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8:00时至2024年9月29日8:30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8时30分,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人:******有限公司佳木斯铁路工程建设管理部
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站前路212号
邮编: 154002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樊亚杰(签字)
联系人:樊亚杰
电话:******
电子邮箱:******
******办公室
监管机构联系人:奚爽
联系电话:0451-86444725
******银行:******银行佳木斯分行营业部
账号:******9304
2024年9月5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