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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澳核电厂新建应急柴油发电机厂房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审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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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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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精神,现将《大亚湾核电基地新建应急指挥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岭澳核电厂新建应急柴油机发电机厂房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内,岭澳核电厂内北部。新建的1座应急柴油发电机厂房分隔成2个完全相同的区域(1栋和2栋),两栋区域之间为4m的走廊,建筑总面积约6000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约8247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约1536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除了主体工程应急发电机厂房外,还包括配套设施燃油贮存供应系统、冷却水系统、润滑油系统、启动空气系统和通风系统等辅助系统。
新建应急柴油发电机厂房日常情况下没有工作人员,柴油发电机组也处于备用状态,但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其定期试验,以维护和管理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正常运行期间对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是柴油发电机定期试验产生的废气、噪声、含油固体废物和大修期间可能产生的废冷却液。
(2)建设过程及环境保护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6年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并于2019年9月12日取得生态环境部的批复(环审[2019]124号),项目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23年8月工程竣工,在2023年9月进入试运行阶段,项目从立项至试运行期间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3)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41000万元,环保投资246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主要包括柴油机开机运行时对环境产生的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影响,以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相应的环境管理等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变动内容是主贮油罐总容积约340立方米(有效容积暂定306 立方米)和日用油箱储油量约9.5立方米(有效容积暂定9.5 立方米)日用储油箱调整为:每台柴油机对应的主贮油罐总容积有效容积343立方米(有效容积为326 立方米),日用油箱储油量9.57立方米(有效容积8.6立方米)。
从柴油发电机柴油发电机组每月做一次低功率试验(40%功率)和每个季度做一次带载试验,运行不超过1小时)调整为:不顶替时LHR柴油发电机组使用频率很小(每月做一次空载试验,每个季度做一次低功率试验(约40%功率),运行不超过1小时),顶替时,其使用频率为每月做一次低功率试验(约40%功率),运行不超过1小时。
从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每次运行试验结束后排放冷却水直接排至核电厂的废油和非放射性水排放系统(SEH 系统)的贮存箱,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至核电厂SEO 系统,进入大亚湾基地新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海域调整为: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冷却液循环使用,正常情况下不外排,一般在电厂大修期间根据情况排出并收集装桶,根据化验结果进行再利用或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调查核实并分析了变动原因,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 〕 688 号)的要求,本项目建设过程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通过排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口离地约23m,根据柴油机试验计划,烟气排放为间断性且试验时间短,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
本项目正常生产期间无废水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柴油发电机组、风机等高噪声源采用设置基础减振、设置柔性连接等措施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柴油机运行期间产生的含油危险废物和废冷却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则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公司进行处理。
(5)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和风险防范设施建设情况
******消防器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1)工况记录



(2)污染防治和处置设施处理效果
本项目岭澳一期应急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在排放口下风向各监控点的二氧化硫浓度监测结果小于检出限7.0E-3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监测结果在0.015~0.023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在小于检出限0.168毫克/立方米。本项目岭澳二期应急柴油发电机运行产生的废气在排放口下风向各监控点的二氧化硫浓度监测结果小于检出限7.0E-3 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监测结果在0.013~0.017毫克/立方米,颗粒物浓度监测结果在小于检出限0.168 毫克/立方米。
本项目岭澳一期应急柴油发电机运行期间在核电厂界外1m处昼间噪声在49~55dB(A)之间。本项目岭澳二期应急柴油发电机运行期间在核电厂界外1m处昼间噪声在52~64dB(A)之间。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排放监测结果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柴油发电机设备通过加装减震垫等措施进行隔声处理;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经过以上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六、验收建议和后续要求
(1)加强柴油机间风机运维管理,降低噪声影响。
(2)后期按照基地管理要求,将应急柴油机发电机厂房环境风险纳入《大亚湾核电基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CTSEMP070)中,并做好应急演练。


七、验收结论
岭澳核电厂新建应急柴油机发电机厂房项目履行了环保手续,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且满足“三同时”要求,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项目建设过程不属于重大变动需要重新申报环评的情形,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参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八、征求公众意见相关事项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情况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29日在网站上公示,有效期为二十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有效期内将意见、建议反馈为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

******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亚湾核电基地
联系电话:******


******岭澳应急柴油机厂房验收报告(公示)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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