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配套工程-浑河四街东路网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备案。以沈开审批备〔202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中关村科技创新基地配套工程-浑河四街东路网工程-开发十八号路(浑河三街-浑河二街)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十八号路(浑河四街-三环);浑河一街(开发十八号路-开发十九号路);浑河二街(开发十八号路-开发十九号路);浑河三街(开发十八号路-开发十九号路);G82地块南侧规划路(浑河一街-浑河二街)。 2.工程规模: 工程: 开发十八号路(浑河三街-浑河二街),新建道路长约300米,红线宽度56米,双向十车道,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道路两侧绿地总面积约0.8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海绵工程、景观工程、通讯工程、电力工程等(具体方案以规划审定为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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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4月10日 开工至 2025年10月20日 竣工 |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牵头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2)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3家(含);(3)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其它要求:1.勘察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资格](含)以上。2.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EPC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如下:(3.1)EPC项目经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2)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EPC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芦先生 | 姓名: | 芦先生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海路28号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
邮编: | 邮编: | 110014 | |
联系人: | 芦先生 | 联系人: | 左晓婷、高阳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
异议联系人: | 左晓婷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